⒈ 常法。
⒉ 指御史中丞。
⒈ 常法。
引《書·冏命》:“永弼乃后于彝憲。”
孔 傳:“當長輔汝君於常法。”
南朝 梁 江淹 《蕭讓太傅相國齊公十郡九錫第二表》:“臣以為麗天秉經,君上之彝憲;儀地執緯,臣下之恒軌。”
唐 李邕 《兗州曲阜縣孔子廟碑并序》:“闢邦家之正門,播今昔之彝憲。”
⒉ 指御史中丞。
引《陳書·沉炯傳》:“二者職居彝憲,邦之司直,若自虧身禮,何問國章?”
⒈ 常法。
引南朝梁·劉勰《文心雕龍·原道》:「然后能經緯區宇,彌綸彝憲,發輝事業,彪炳辭義。」
唐·張九齡〈祭張燕公文〉:「跡既拘于彝憲,情未展于哀款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