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泛指鄉村住戶。
⒉ 宋代特指有恒產的平民,主要是地主,多充官府職役。
⒈ 泛指鄉村住戶。
引《晉書·職官志》:“鄉戶不滿千以下,置治書史一人,千以上置史、佐各一人。”
《儒林外史》第一回:“他若肯下鄉回拜,也免得這些鄉戶人家放了驢和豬在你我田里吃糧食。”
⒉ 宋 代特指有恒產的平民,主要是地主,多充官府職役。
引宋 趙彥衛 《云麓漫鈔》卷十二:“國朝州郡役人之制:衙前入役曰鄉戶,曰押録,曰長名。”
《宋史·食貨志上五》:“役人必用鄉戶,為其有常產,則自重。”
⒈ 鄉里的戶數。
引《晉書·卷二四·職官志》:「鄉戶不滿千以下,置治書史一人;千以上,置史、佐各一人。」
⒉ 本鄉百姓。
⒊ 宋代稱一鄉中有恒產者為「鄉戶」。
引《宋史·卷一七七·食貨志上五》:「役人必用鄉戶,為其有常產則自重。」